大悟县彭店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拆迁集并-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大悟县彭店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拆迁集并-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现作如下澄清:
(一)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内容“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若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委托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且该设备制造厂家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消防员电梯)。
若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委托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消防员电梯)。且该设备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消防员电梯)。
(二)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发生了变更,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重新报名,以及重新编制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