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2025年旱作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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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华池县2025年旱作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农村局 | 交易编号 | HCNYNCJ-2025-02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何淑珍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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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11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2-1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2-08 15: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2-10 18: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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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池县2025年旱作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HCNYNCJ-2025-02 | 服务类 | 90000.00(元) |
公告内容
******农村局对“华池县2025年旱作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HCNYNCJ-2025-02
二、项目名称:华池县2025年旱作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采购需求:为华池县2025年旱作农业项目,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事宜。
四、预算金额:900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
1.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2月8日15时30分至2025年2月10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2月11日8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18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成交),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 .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农村局(华池县南街37号);纸质版响应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农村局
地 址:华池县南街37号
联系人:何淑珍
联系方式:******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