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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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312S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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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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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淮河镇“功能城镇”(一期)随县淮河镇“功能城镇”(一期)于2023年12月29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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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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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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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23 |
******.37 |
******.01 |
******.87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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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解光喜 |
李桂蓉 |
杨雯恋 |
苏科 |
熊兴红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1205 |
鄂******0036 |
鄂******9324 |
鄂******1218 |
鄂******3488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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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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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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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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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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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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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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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
地址:随县淮河镇龙凤街385号 |
联系人:李宏国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
联系人:吕波 |
电话(传真):****** |
******建设局 |
地址:随县新县城杨林路 |
联系人:黄鹏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地址:随县新县城民主路东端北侧 |
联系人:徐蓬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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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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