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南滨河路东延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谷县南滨河路东延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改革局以谷发改审〔2023〕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甘谷县南滨河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甘谷县南滨河路东延改造建设项目(二期)的道路设计起点K0+000位于翼城路东侧匝道出口处西侧,顺接现状南滨河路,自西向东位延伸,设计终点K2+972.404位于土门村岔路口,顺接现状南滨河路,道路全长2972.404m。其中K0+000-K1+325段为原有道路做罩面处理,并对现状雨水管道提升改造,K1+325-K2+2972.404为原有道路拓宽提升改造,并配套雨水、照明及通信预埋管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涵洞工程新建2.0x1.5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位于K2+457.71处,长53m;本次道路雨水工程拟建管径DN300的Ⅱ级钢混凝土支管及雨水口连接管道共计1655m,拟建管径DN400的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计538m,拟建管径DN500的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计996m,拟建管径DN800的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计355m,拟建管径DN1000的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计605m,拟建管径DN1200的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计506m,拟建管径DN1500的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计40m,拟建雨水收集口153座,拟建雨水检查井85座,八字排出口1座;本项目电气工程主要建设道路桩号K1+325-K2+972.404段,包含道路照明工程及通信预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拟建单杆单挑LED路灯53盏,单杆双挑LED路灯48盏,V字型LED路灯4盏。通信预埋管道工程共计拟建Ф110的HDPE通信电缆保护套管5.69km,Ф110的HDPE七孔梅花管5.69km,涂塑钢管-SC100mm900m;沿线景观带及道路边坡进行绿化整治。
2.3 计划工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项目概算总投资5449.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809.25万元。
2.5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污水厂至土门村岔路口(K1+325~K2+972.404)所有施工内容,概算投资3748.73万元;
第二标段:冀城路匝道西侧至污水厂(K0+000~K1+325)所有施工内容,概算投资1060.52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
******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预审(投标)资格。
3.8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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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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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开标,各投标人在线参加网上投标开标。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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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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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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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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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丁兵全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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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9.监督部门
******办公室
2025 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