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市政路灯智能远程控制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市政路灯智能远程控制终端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完成玉溪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市政路灯智能远程控制终端加装工作。1、高新区市政公共照明设施控制柜共36个,(其中南片区32个,九龙片区4个)。主要包含:智能路灯管理控制软件系统与主城区路灯系统实现并网,监控调度中心设备、照明控制终端、通信传输设备、安防设施设备等硬件系统购置、系统集成工程实施等内容及相关设施设备实现远程控制、智能化管理。2、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玉溪高新区南片区创智环路(北线)路灯线路迁改。3、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确保达到设施设备系统并网移交条件。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06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70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委员会 | 经办人: | 陈师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工、刘工 |
办公电话: | ******117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市政路灯智能远程控制终端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28 09:00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玉溪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市政路灯智能远程控制终端加装工作。1、高新区市政公共照明设施控制柜共36个,(其中南片区32个,九龙片区4个)。主要包含:智能路灯管理控制软件系统与主城区路灯系统实现并网,监控调度中心设备、照明控制终端、通信传输设备、安防设施设备等硬件系统购置、系统集成工程实施等内容及相关设施设备实现远程控制、智能化管理。2、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玉溪高新区南片区创智环路(北线)路灯线路迁改。3、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确保达到设施设备系统并网移交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政策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要求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规定的划分标准,如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他形式下,供应商的招标报价即为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填写“小微型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和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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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